纪检干部莫忘“肩上责”

发布时间:2014-07-30 10:13:41  |  来源: 中国行业网

  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指出,也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未能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由执纪监督者蜕变为腐败分子,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7月30日中国经济网)

  十八大以来,随着党中央既打苍蝇又抓老虎的反腐力度的加大,众多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被依法追究了责任,反腐工作也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些成效的取得除了是在我们党和政府正确领导下的结果,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纪,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然而,不论是之前北京市纪委通报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还是作为曾长期在中纪委任职的山西省委原副书记金道铭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还是眼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了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都深深的触痛了民众的心。可想而知,纪检监察干部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就是正气、正直、正义、公平的象征。然而,当纪检监察干部们不打击贪官污吏,反而带头搞腐败、干违法违纪的勾当的时候,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将具有明显的“放大效应”。

  殊不知,身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他们有着特殊的使命和要求,他们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他们自身品行的好与坏,廉与否,不仅仅影响的是自身的声誉,更直接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社会是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力执行。所以,当民众原本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蜕变”成为了腐败分子,其造成的社会影响必定会比一般腐败官员还要恶劣,也必然对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

  最后,在笔者看来,广大纪检干部理应谨记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绝不能滥用手中职权干虚假证明等等荒唐的违纪行为。同时,不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应该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法纪的“紧箍咒”来规范自己的行为,管住自己,也管住自己身边的人,牢记“祸患常积于忽微”,“不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坚守“拒腐防线”,争当廉洁自律的表率。(方飞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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