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党营私”必严惩, 谁敢在违规?

发布时间:2015-01-22 14:21:29  |  来源: 原创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1日上午中央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解读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苏静表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八届中央纪委工作承上启下的一年。(北京青年报2015年1月22日)

  “守纪律、讲规矩”,习主席的教导早已深入人心,但是“黄埔”一二三期培训官员却还搞“同乡会”、“同学会”,“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要搞“帮派”,为今后谁要是高就了好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相互“提携”,这些动作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更是不符合规矩的,因此,凡是违背“规定”的行为、动作都应该予以取缔,甚至严惩。

  党的群众路线后续工作已经进入阶段性时期,新的“规章制度”已经建立,不管官的大小,还是职位的高低,任何人都得严格按照党的规定做事情,决不能口是心非而“挂羊头”去“卖狗肉”,领导干部只有靠实力真抓实干的去为党分忧,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才能受到重用而提拔,若像“徐老虎”、“周老虎”那样,哪怕爬到“常委”,迟早也要被拉下马,因为,像此前爆料的“秘书帮”、“山西帮”、“石油帮”的覆灭已经证实了这一点,这血的教训难道还有谁不明白这个道理吗?

  领导干部做事要光明磊落,而决不能违背党的教导,只有严守承诺,严守规矩,严守职业道德规范底线,才会被人民群众追捧,万万不可挖空心思去“团团伙伙”、“ 拉帮结派”、“结党营私”而种下祸根,惹世人笑料呢?(文/等得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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